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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9日電)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今天表示,若擔任大法官,他的配偶、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聲請的釋憲案,他會迴避。他說,迴避制度有法律規定,該迴避而不迴避是違法,不應迴避而迴避是怠忽職守。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上午進行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行使同意權詢問。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指出,黃瑞明有33年律師經驗,背景相較於法官及學者來講,接觸面多元複雜,未來擔任大法官,何種情況會進行迴避? 黃瑞明表示,若過去代理的客戶來聲請釋憲案,他會迴避;而他的配偶、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民進黨召委尤美女聲請的釋憲案,他也會迴避。 黃瑞明說,迴避制度在國內已有嚴謹的法律規定,對大法官釋憲在什麼情況下該迴避,有嚴謹的法律明文規定,他會非常嚴謹的依照法律規定的迴避要件,來決定是否迴避。 蔣萬安指出,司法不被人民信任,就是因為民眾對司法裁判有質疑,若尤美女主提的法案或連署支持的法案,經立院三讀通過,結果成為釋憲的標的送到大法官會議,若黃瑞明不迴避,民眾會認為,很難期待黃瑞明對尤美女支持的法案能夠公平公正,這是民眾信任的問題。 黃瑞明說,迴避是一個法律明確的事項,若該迴避而不迴避是違法,但如果法律規定不應迴避而他輕易迴避,這樣在道德上是怠忽職守的行為;他說,「法律怎麼規定,我就怎麼遵守,不能隨便脫離法律的規定」。10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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